主要是不想扩大股本了,同时也有现金在手
1.发行人每年可按约定条件行使一次赎回权
2.每年首次满足赎回条件时,发行人可赎回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
3.若首次不实施赎回的,当年不应再行使赎回权
附有赎回权的可转债中包含三种价值,赎回权价值,债券价值,可转换成股票的转换权价值!在对此类债券进行分析的时候最好采用IASB的IFRS会计准则,包含三种价值,只有三种价值单独计算才能确定次债券的理论价值,与现价对比,分析是否具有投资价值!由于转换权和赎回权都是附加权价值,可以单独计算,分拆开来,要体现会计准则的公允性,应该列入会计报表!
简单点说
赎回是公司行为,达到规定条件,发行人可以赎回债券
回售是投资人行为,达到规定的条件,投资人有权把债券卖给发行人
请采纳答案,支持我一下。
强制赎回,看触发的条件了,是跌破强制回购价格了,还是涨破强制回购价格了,前者是利空,后者算一般了,毕竟已经大幅度盈利了,只是挣多挣少的事了。
利好。流通股少了,分红多了